守护蓝天碧水青山的老黄牛
——韩玉文
韩玉文,男,1968年2月出生 籍贯山东青岛,1989年7月入党 1987年10月入伍 |
韩玉文同志自2010年1月从部队转业到房山区环保局监察支队工作以来,在环保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监察支队领导和各位同事们的帮助努力下,该同志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局内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安心本职扎实工作,尽职尽责开拓创新,坚持“两学一做”和“党员上一线、环保我先行”的教育学习,积极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理论知识,提高业务素质能力,行政执法廉洁自律,努力树立环保执法人员和党员良好形象,圆满完成局里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平时检查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求真务实,自觉克服“怕、惰、庸、散”的模糊认识,做到遇到困难问题不绕着走,碰到信访纠纷不推诿扯皮,主动想办法找点子,以对政府和局负责、对基层民众负责的态度,把每一项工作当成大事来抓,增强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解决工作中的盲点、难点,不断提升思考能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执行能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勇争一流的工作成绩,让政府领导放心满意,让基层单位民众称心如意,作一名合格的环境保护工作者。
在平时工作中,我自觉调整心态和角色转变,适应环保局工作环境,安心本职不好高骛远,做一名普通的员工,老老实实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干好本职业务。坚持早来一会晚走一会,认真抓好业务理论知识学习,了解知道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掌握环境监察执法的依据,认清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坚守职业操守,保持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理清掌握全局工作脉搏,掌握全区工地开工情况,了解全区重点污染源掌握环境风险实情,用“眼”、用“心”、用“脑”去做好环保监察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科学执法,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维护党和国家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与同事一道,积极参加到开创环保事业新局面中去,积极为全区“三化两区”建设做贡献,做一名合格的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者。
在工作中,我与局里的其他科室保持一致;严格要求,主动服务,把领导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严格遵守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集体观念,绝对服从领导,听从一个号令,服从一个指挥,全局一盘棋,学会善于换位思考、坦诚相对,遇事相互理解、相互补台,形成团结、和谐的同事之情。工作中有“抢”的意识,服务抢在前、调研抢在前、协调抢在前,要在被动中寻求主动、在被动中争取主动,在被动中创造主动,想领导之所想,为领导提供超前服务。主动为基层服务,帮助企业工厂想办法、出主意,助推工作开展。针对民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及时地反映工作情况和突出问题,体现预测性、典型性;要坚持原则,依法行政,做到查关键、出实效,确保领导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010年以来
先后参与检查7500家企业,处理窦店镇政府周边和星城小区周边异味、燕化公司周边异味、良乡工业区异味等焦信上访件2850余件,参与处理环境违法行为企业186家并立案调查处理工作,处罚金额达到1200万元。其中,2015年7月,在队领导的带领下,与监测站的同事一道,连续工作20小时,查处北京蓝带集团北京蓝宝有限责任公司偷排生产污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处罚金额约900多万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至房山区琉璃河综合站执法,我主动向领导和同事请教,掌握业务技能,24小时深入一线检查车辆,共检查900多辆,移送交警处罚260多辆重型柴油超标车。
2014年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实施以来,查封15家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的企业,其中北京瑞普同创科技有限公司为房山区第一例;调查处理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偷排生产废水的生产企业(含重金属2家)4家,其中北京梨园盛铝制品有限公司和凌宗池经营铝制品加工厂排放含有重金属生产污水的环境违法问题,移交公安、检查部门进行邢事调查,为房山区第一案和第二案。
2010年至2015年
我负责局里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市局和区执法部门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2014年6月,参加市局组织的专业技术比武,我是参赛选手年龄最大的,能勇于拼搏,取得个人第4名、第5名的成绩,为房山区环保局获得总分第一名,在市各区环保局中排名第一好成绩作出自己的贡献,受到局领导和同事的表扬好评。完成2次房山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修定、评审、制定、备案工作。完成18次突发环境事故的上报工作,2012年7月,韩村河东南章村油库发生爆炸后,能深入一线“毒”区查清一线情况上报,为局领导、区领科学决策处置事故提供一手材料,受到区应急指挥部的表扬,连续3年,被评为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周定时对应急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器材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每年按时上报房山区环境形势分析上报工作,高标准地做好突发环境事件执勤备勤工作,确保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积极参加到开创环保事业新局面中去,积极为全区“一城一区”建设做贡献,做一名合格的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者。